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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添加了兩個自定義類到我的項目,即「AutoSizeGrid」和「AutoSizeGridEditable」正在改變我的名字空間嗎?還是必要的?
都從DataGridView派生,但可能既不在這裏也不在那裏。
但它們在哪裏似乎有點難解。
我的項目建立並運行良好;但是,當用Resharper檢查它時,它給了我一個「約束違規」,對於這兩種情況,都說:「命名空間與文件位置不對應,應該是:''
我是否需要像這樣更改它們,來自例如:
class AutoSizeGrid : DataGridView
...到:
class <Name of my Solution>.AutoSizeGrid : DataGridView
我寧願不要,因爲我不知道這是否會迫使我刪除之前DGV來自組件在我的表格中,並用重新編譯的版本替換它們;那將是驢子的痛苦。
如果工作,沒有必要改變這一點。 Resharper在變量,屬性,方法,命名空間等方面使用了約定,並且你沒有使用一些約定,並建議你改變它,但是如果你不想這樣做,因爲會暗示很多變化,然後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