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24 22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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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我的團隊建議我們爲我們的類名使用破折號(連字號),但對於ids,使用下劃線將元素標記與ID名稱的其餘部分分開,並且ID名稱應該是#element_class-名稱,因此: <div id="div_generic-name" class="generic-name">Stuff</div> 此方法是否存在錯誤?如果我們混合使用下劃線和連字符,會發生什麼壞事?可以在CSS ID命名約定中混合使用下劃線和破折號(連字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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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閱讀一些關於css的編碼標準,比如wordpress,而不是你應該一直遵循的東西,但是當我開始使用css時,我真的發現這篇文章很有用http://make.wordpress.org/core/手冊/編碼標準的/ CSS / – Paradise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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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這沒問題。每W3C,命名CSS類的頂部的兩個規則:

  • 所有CSS語法是不區分大小寫的ASCII範圍內(即, [AZ]和[AZ]是等同的),除了份該不是根據 控制的CSS。例如, 的HTML屬性「id」和「class」,字體名稱以及URI的區分大小寫敏感度在本規範範圍之外,其範圍爲 。特別注意, 元素名稱在HTML中不區分大小寫,但在 XML中區分大小寫。
  • 在CSS中,標識符(包括 選擇器中的元素名稱,類和ID)只能包含字符UA-00A0和更高的字符[a-zA-Z0-9]和ISO 10646 以及連字符( - )和下劃線 (_);他們不能以數字,兩個連字符或連字符 後跟一個數字開頭。標識符還可以包含轉義字符 和任何ISO 10646字符作爲數字代碼(請參閱下一項)。對於 實例,標識符「B & W?」可寫成「B \ & W \?」或「B \ 26 W \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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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你想做的事情沒有問題。引號之間的任何內容都不會被瀏覽器解析,只能作爲字符串處理,不會被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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