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構建了幾個(Java)應用程序,這些應用程序通過Web服務,遠程EJB和偶爾通過數據庫中的共享數據鬆散地與彼此進行通信。跨不同團隊有多少團結?
這些應用程序的每一個都是由他們自己的團隊構建和維護的。 1或2人爲較小的應用程序,而最大的應用程序將近10人。開發人員總數約爲25 FTE。
我們面臨的一個問題是團隊中存在一些很大的自負。歷史上最大的應用程序團隊已經建立了代碼約定和一般指導方針。例如,我們的IDE是Netbeans,我們使用Hg作爲SCM,使用Ant構建並強調首先儘可能多地使用Java EE,如果這還不足以使用外部庫,並且只能使用自己寫的東西作爲最後的手段。按照這些指導原則,寫入諸如另一個日誌框架,orm,cms或web框架之類的東西幾乎是不被允許的。
現在一些較小的團隊違背了這一點,開始使用Eclipse,Git和Maven,並且儘可能地自己寫一個方法,只在時間很短或者他們感覺不到時纔看現有的東西喜歡自己寫「。主隊使用log4j的時候,其中一個較小的團隊開始編寫他們自己的日誌框架。
關於所有堅持相同標準的團隊都在進行談判,但這些一直是'麻煩'的。
現在我想問一個大問題:不同的團隊以不同的方式做事情有關係嗎?只要每個單獨的應用程序實現其要求並提供商定的接口,我們是否應該強制每個人使用Hg,Ant,相同的代碼約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