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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義自定義操作字符串時是否包含應用程序包前綴是約定還是必需的?定義自定義操作字符串時是否需要包含應用程序包前綴
在定義自定義操作字符串時是否包含應用程序包前綴是約定還是必需的?定義自定義操作字符串時是否需要包含應用程序包前綴
的documentation for the <action>
element in the Manifest說:
對於您定義的動作,最好使用包名作爲前綴以確保唯一性。
所以這只是一個慣例,因爲沒有技術要求來放包名,但它的慣例會幫助你。例如,如果您使用名稱REFRESH
創建了一個動作,則很可能其他應用程序可能會創建一個名稱完全相同的動作,這可能會導致您的問題。如果您將包裹添加到動作名稱,那麼您可以確定您的名稱是唯一的,只有您的應用會攔截它們。
有一個嘗試在openintents.org註冊常見操作,但它沒有那麼多條目。
明白了...... :) 不錯的解釋 – Amit 2010-03-05 05: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