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明白爲什麼我們需要在DTD中使用!Entities
,以及像HTML這樣的標記。爲什麼我們需要DTD和其他地方的「實體」
例如,我看到一個實體定義爲<!ENTITY copy "©">
。
如果我們可以清楚地使用©
符號,爲什麼在標記中使用它時需要使用實體?爲什麼不直接按照我們在此處輸入的內容?
難道每個鍵盤上都沒有某些符號嗎?如果是這樣,那麼爲什麼每個鍵盤都帶有&符號時,我們都有一個&符號實體。
還有一個問題 - 在&符實體的定義中如何使用&號符號!
如果有人能爲我清除所有這些困惑,我會非常感激。
我以爲它被定義爲'<!ENTITY amp「&」>'? – CodyBugstein 2013-04-24 20:29:42
@Imray,不,不是,請參閱http://www.w3.org/TR/html4/sgml/entities.html#h-24.4 – 2013-04-24 21: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