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模塊中有多個內部函數。由於模塊太大,我想將這些內部函數分解到同一個包中的單獨「實用程序」模塊中。實用程序模塊只包含程序包內部函數,不應將其視爲程序包公共API的一部分。這種內部模塊是否有一個公認的命名約定?專用模塊的命名約定
直觀上,我會在模塊名稱前加一個下劃線。但是,這是C/C++模塊according to PEP8的命名約定。如果函數位於單獨的模塊中(因爲該情況下的下劃線指的是模塊級別的隱私),只需在下劃線前添加函數名稱(如我迄今爲止所做的那樣)似乎並不正確。
我在模塊中有多個內部函數。由於模塊太大,我想將這些內部函數分解到同一個包中的單獨「實用程序」模塊中。實用程序模塊只包含程序包內部函數,不應將其視爲程序包公共API的一部分。這種內部模塊是否有一個公認的命名約定?專用模塊的命名約定
直觀上,我會在模塊名稱前加一個下劃線。但是,這是C/C++模塊according to PEP8的命名約定。如果函數位於單獨的模塊中(因爲該情況下的下劃線指的是模塊級別的隱私),只需在下劃線前添加函數名稱(如我迄今爲止所做的那樣)似乎並不正確。
我不會說一個前綴下劃線適用專門到C/C++的擴展模塊。相反,這樣的模塊通常不是直接使用,而是爲同名的Python模塊提供私有實現(參見socket
/_socket
)。通過這個邏輯,我不明白爲什麼任何不公開使用的模塊(不管是用C還是Python實現)都不應該使用_
前綴。
不,據我所知,但也有見過往往一些事情:
internal
或internal_xyz
internal
含內部模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