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18 15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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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仍然在學習,所以我沒有將我的屬性分組到頭文件中,而我的工作慣例還沒有完成,同樣是關於合成調用。有時候我會按照一個順序將它們分組,有時以另一種順序。另外,我在一個或兩個調用段落中綜合了這些屬性,但是我看到有些人爲每個屬性使用不同的綜合調用。然而,我的懶惰告訴我,這種方法是一個很大的編碼開銷:)屬性聲明和相應合成調用的編碼風格是什麼?

後來,我添加新的東西,因爲發展的想法,所以很多時候,我最終在一種混亂恕我直言:)我理解並嘗試儘可能多地使用MVC,但仍然有一些MVC包含20-30個屬性,因爲IB中設計了許多圖形。後來,我正在做一些重構,但仍然很好奇,也許你們中有些人對代碼清潔有強大的規則?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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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nthesize我總是把它們放在不同的行上,所以每個prop都有它自己的synth指令,這對版本控制和清晰度確實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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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你是對的,在查看差異時可能會更清楚和容易地跟蹤更改。它看起來像我應該去的方式:) – Centur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