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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創建一個受ITCSS,BEM和OOCSS啓發的樣式表,我不確定如何從化妝品屬性中分離結構特性。用ITCSS,BEM和OOCSS分離結構和蒙皮
我瞭解ITCSS和OOCSS一個例子:
//First the structure. Button is an object (ITCSS)
.o-btn {
height: ...;
width: ...;
}
//Then declare the cosmetics in components
.c-btn-login {
background: ...;
color: ...;
...
}
我有什麼問題,看到ITCSS更相關。同一元素有兩個不同的前綴(兩個類別),當我可以爲同一元素使用相同的前綴時,可能會更清楚地理解。
這種方法是否正確?
在這種情況下,做你將表單聲明爲一個對象(只有結構),然後作爲一個組件(化妝品)? –
我使用組件類c-form-login爲特定樣式和主題類t-form-dark用於化妝品樣式...如果在c-form-login中添加化妝品樣式,我不能在其他形式中使用此樣式.. 。想一個網站,我們有一個c形式登錄,c形式聯繫,c形式時事通訊,c形式查尋,c形式用戶配置文件等...然後創造一個t - 表單風格所有我的形式,如果想要一個特定的風格的c - 表單登錄,然後創建主題類稱爲t形式 - 登錄爲那 –
是的,這些不同類的不同形式是有道理的。但我會用「t-」類來表示網頁的一般主題,而不是元素。這些方法(或體系結構)似乎有個人觀點。無論如何,感謝您的評論,我現在看到它更清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