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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iTunes Connect上,我有一個已經在線的iPhone應用程序。 現在我想提交它的iPad版本 - 僅適用於iPad - 我讀過Bundle ID必須不同。我可以擁有兩個具有不同捆綁ID和相同名稱的應用嗎?
但我仍然可以使用相同的應用程序名稱嗎?
如:
iPhone應用程序的名字: 「我的應用」 iPhone應用程序捆綁ID:com.foo.bar
iPad應用程序的名字: 「我的應用」 iPad應用程序捆綁ID:com.foo .bar.ipad
或我需要區別它?例如「我的iPad應用程序」
好的。出於好奇,如果我從iTunes中刪除iPhone應用程序,我是否可以重新使用其名稱作爲iPad版本? – Javide
只要我知道,我不認爲這也是可能的隊友。 – Mant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