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風格使用cons來處理事物對還是堅持列表更好?lisp:good vs list
例如像問題和答案:
(list
(cons
"Favorite color?"
"red")
(cons
"Favorite number?"
"123")
(cons
"Favorite fruit?"
"avocado"))
我的意思是,有些事情在對自然來;沒有必要可以容納兩個以上的東西,所以我覺得缺點是自然的選擇。不過,我也覺得我應該堅持一件事(名單)。
什麼是更好或更接受的風格?
在適當的地方不使用缺點的唯一可能原因是爲了更容易地將代碼移植到缺乏完整細胞的低級Lisp方言(如Clojure)。 –
查閱Google Common Lisp風格指南#Data Representation部分:https://google-styleguide.googlecode.com/svn/trunk/lispguide.xml#Data_Representation。希望這可以幫助! – juanitofat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