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06 37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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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假設我有一個超類實體Super,那麼我們有它的子類實體Sub1Sub2disjoint約束。 Sub1也沒有屬性。並且可以說我想在Sub1之間形成一個新實體Sub3之間的關係。擁有一個沒有獨特屬性的實體是不好的做法嗎?

不好的做法是不得不保留Sub1,因爲它沒有明顯的屬性? (不考慮繼承的屬性)。

注:sub1sub2被分解爲強制執行的約束,使得SUB2沒有任何關係sub3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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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想到的唯一理由,不帶屬性的子類是爲將來的子類的佔位符這是不但設計。約束條件是sub2與佔位符sub1沒有關係。所以當設計完成後,改變sub1來實現這個設計。約束條件仍然存在,您不會在整體設計中產生不必要的複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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