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新的目標C和正在讀一本書,叫做「視覺快速入門指南:Objective-C的」由史蒂芬Holzner的,購買PeachpitPress新聞目標C靜態類變量
在第6章:面向對象編程,有一個所謂的類變量部分,在那裏,他寫道:
您可以創建與 你的類使用類變量,但有一個障礙:每個對象類股 相同的變量,所以 如果一個對象改變對於所有對象,變量 變量。您可以使用static關鍵字創建 類變量。 類變量通常很有用:例如, 您可以使用類變量跟蹤 在程序中創建的 特定類的對象數。你會在這個任務中做到這一點。
,並表示要輸入以下代碼:
#import <stdio.h>
#import <Foundation/NSObject.h>
@interface TheClass: NSObject
static int count; //error: cannot declare variable inside @interface or @protocol
+(int) getCount;
@end
...
此代碼給了我在Xcode 4的錯誤:
無法聲明中@interface或@protocol可變
這本書是錯的還是我做錯了什麼?
這本書是完全錯誤的,也沒有在Objective-C類變量的概念。你可以像C那樣聲明靜態變量,但它們不屬於類(至少在語義上)。 – BoltClock 2011-05-17 19: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