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技術上無效JSON:是否有任何提議修改JSON以正式允許未引用的屬性名稱?
{
color: "blue",
size: 14
}
因爲屬性名稱「色」,並在規範中要求的「大小」被引用,即
{
"color": "blue",
"size": 14
}
不過,我注意到聲稱返回「JSON」的許多Web服務不會引用它們的屬性名稱,並且幾乎沒有人在編寫JavaScript時會引用它們的屬性名稱,因爲Javascript不需要它。
是否有過修改任何建議或叉子JSON允許不帶引號的屬性名稱?這似乎是使用這種格式更自然的方式,但我從來沒有看到任何暗示它應該被正式採用的方式。
「JSON設計的理念似乎儘可能簡單。」事實上:http://json.org/ – 2009-12-08 17: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