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使用類型名稱和可取名稱避免使用縮寫。即使使用現代寬屏顯示器,也建議源線寬度應爲80或最多120個字符。縮寫或完整名稱?
這裏是我們真正的prject行:
final PimAuthoringApplicationMappingReader pimAuthoringApplicationMappingReader =
new PimAuthoringApplicationMappingReader(pimAuthoringApplicationMappingFile);
佔據至少兩行簡單的新的操作,即使我們在這裏使用的縮寫已經(PIM = ProIntralink合併)。
儘管用這種方法很容易理解每個單詞,但它使得一個簡單的方法更長,因此很難在屏幕上適用一種方法。
問:什麼是更好的方式來處理這種情況?推薦使用「合理」的縮寫 - 例如:
final PimAuthAppMapReader pimAuthAppMapReader=new PimAuthAppMapReader(pimAuthAppMapFile);
?
我在我的IDE中使用比例字體,所以我在屏幕上獲得了大約180個字符。在這一點上,我包裝了代碼。然而,Java Code Convention提供了80個字符,即使大多數開發者可能不遵循這個規定,我也不希望這個建議改變。 – 2011-12-16 09:3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