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有C++這需要在其他功能的功能:我可以傳遞一個類的成員函數作爲函數參數嗎?
double integral(double (*f)(double x){...};
我也有有一個成員函數f類:
class Test{
public:
double myfun(double x){...};
};
我希望能夠調用的積分函數使用類Test的成員函數myfun。有沒有辦法做到這一點?例如,是否有可能做到以下幾點:
Test A;
integral(A.myfun);
我甚至會想這進一步採取並調用類的測試中不可或缺的,利用自身的成員函數作爲輸入!
謝謝!
我從來沒有需要,也不確定你可以。我爲靜態函數執行此操作,但對於常規成員函數,我安排使用多態或函數對象的東西。 – Bathsheba
你的「積分」功能是你自己的嗎?你能修改它,接受其他類型嗎? – hvd
在這個例子中,是的。但對於真正的問題,這個功能並不是我可以輕易改變的。 – kchow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