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MDN definition of Palpable Content如下:Flow內容是否需要Palpable內容?
A的含量是顯而易見的,當它既不空也沒有隱藏。其流程內容或措辭內容的模型爲的元素應具有至少一個可觸摸的節點。
按照此定義可觸摸內容是可以有至少一個子節點的那個。因此,就MDN定義而言,流內容元素必須至少有一個子節點。現在hr
和br
元素是流內容bt他們不能觸及的內容。
- MDN定義是否不正確?
我覺得MDN真的是不正確,因爲WHATWG的官方定義是:
一般來說,元素內容模型允許任何流內容或措辭的內容應至少有一個節點其內容是可觸及的內容並且沒有指定隱藏屬性。
MDN表示任何流量內容元素必須有 palpabel內容。 WHATWG說可以有流量的元素必須有明顯的內容。這是MDN第二次令人困惑,我對此的信心在w3school上有所減弱。
此外,WHATWG定義什麼是可觸及的內容還不清楚。 一個節點,表現爲內容,可觸知的內容或者是允許內容可觸及的元素?假設下面的標記:
<p>
<br/>
</p>
- 這裏
p
元素允許段落式內容,它有一個節點br
。現在是br
可觸知的內容還是p
?
感謝您的回覆。我並不想問是否可以觸及'span'元素。我的意思是問:是__節點,表現爲內容_,明顯的內容還是元素_它允許內容可觸摸? – user31782
我不明白你的意見。 – zcorpan
在你編輯的OP中,你現在要問'br'。'br'不是可觸及的內容; https://html.spec.whatwg.org/multipage/dom.html#palpable-content – zcor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