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09 62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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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S應指定「邏輯要求」,但不要啓動「設計」。什麼是合乎邏輯的要求?

我的問題是IEEE SRS文檔中(IEEE標準830-1998)第5.3.4節說:

5.3.4邏輯數據庫要求
這應該指定是任何信息的邏輯要求被放置在數據庫中。這可能包括:
  • a)各種功能使用的信息類型;
  • b)使用頻率;
  • C)訪問能力
  • d)數據實體和它們之間的關係
  • E)完整性約束
  • F)數據保留要求

所以確實d)平均繪製ERD好嗎?什麼時候在REQUIREMENTS中指定系統達到這個級別?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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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數據圖並未定義實際的數據存儲。它在概念層面定義實體。由其他人來決定如何存儲這些邏輯實體。

...所以是的,ERD是可以接受的。

如果您開始指定實際的存儲需求(哪些數據屬於哪些表,數據類型等),而不是僅僅在概念級定義實體,則此類活動將開始流入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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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ERD既可以是一個邏輯和物理設計文檔。看看這裏看看不同之處。 http://www.visual-paradigm.com/highlight/compare_logical_physical_erd.js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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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D是邏輯設計。

表列邏輯模式獨立於任何物理實現。從表中,列(偶數索引)中,您無法確定任何有關支持該數據庫的物理基礎架構的信息。

物理數據庫設計是表空間,文件系統,媒體,記錄等

這裏有一個總結:http://www.revision-zero.org/logical_data_independence

這裏有一個紙:http://www.sigmod.org/record/issues/9309/design.ps

注意,有間「沒有明確的和絕對的分工邏輯要求「和」設計「。原則上,一個是「什麼」,另一個是「如何」,但是有無數的細粒度什麼水平對任何規範。

你可以說「代碼」是設計。我說「代碼」是一個邏輯模型,處理代碼的計算機硬件的電路就是物理設計發生的地方。其他人可以說,表面硬件指令集只是邏輯設計,而且是物理設計的單個門陣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