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PEP 8,這是可以接受的(也是我在過去使用):根據PEP 8正確的換行格式?
result = some_function_that_takes_arguments(
'a', 'b', 'c',
'd', 'e', 'f',
)
我的問題是,這是否也適用於函數定義,所以像:
def some_function_that_takes_arguments(
a, b, c,
d, e, f,
):
return a,b,c,d,e,f
的是我在過去所做的那樣又如:
if (this_is_one_thing
and that_is_another_thing
):
do_something()
我已經做了這樣的一段時間(的一致性我所有的線> 79個關口是這樣分裂),並想知道別人的想法是什麼。
這是很清楚/很好看嗎?這是否符合PEP 8?
很明顯,看看。不瞭解PEP 8一致性。 –
很好! 我更喜歡有更長的行~100個字符,如果它不足以將某些參數放在與'('和下一個相同的行上,那麼該函數可能需要太多的參數。 – Mobe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