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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Python 2.7中有以下問題: 如果我在文件「a.py」, 中定義3個函數,並在另一個文件中調用這些函數,如:從另一個Python中的類調用函數 - 文件
import a
a.function1(arg1,...)
一切工作正常。
但是,當我在文件 「a.py」 一類的 「B」 加入這個3層的功能,如
class B:
def function1(arg1,...):
def function2(arg1,...):
...
,並在另一個文件中調用這些功能,如:
from a import b
b.function1(arg1,....)
......
......
這不起作用。 有什麼不對?
你需要**清楚**什麼不行。 「這不起作用」是*不是*問題描述。反而發生了什麼?什麼是完整的追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