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玩弄幾個對象的組合。 我有兩個類(注意和任務)。 Task類是從Note類派生的,因爲任務是一個擴展的註釋。 每個音符有一個屬性Property Child as list (of note)作爲記錄或任務可以被添加到現有的記錄或任務(因此這個「孩子」筆記可能是一個任務或筆記) 即。 dim x as new note()
x.Child.item(0).Child.item(0).Ch
我想完全理解「this」是如何工作的。在我的previous post中,我明白了爲什麼我們使用「this」關鍵字。 我對靜態的理解是,類有該成員的一個副本。 「this」用於表示當前對象。對於所有對象,靜態成員變量是相同的,那麼爲什麼「this」對靜態成員變量有效? 代碼: public class OuterInnerClassExample
{
public static voi
在我過去的發展中,我一直在想這個問題。 我那種對做這樣的事情,我通常宣稱,明確地處理邏輯獨立的方法。 E.g. 如果一個類有返回對象列表的方法,我認爲這是一個壞主意,直接通過其getter方法修改該集合。 Public Class ReportGenerator{
private List<Configurations> configurations;
List<Confi
我想知道是否有像方法繼承,而不是整個類繼承的任何功能,讓我解釋什麼,我試圖解釋: class a {
public void GetA(){
// some logic here
}
}
class b {
public void GetB() : new Class().GetA()
}
我知道這看起來奇怪但我正在閱讀如何在對象組合模式中進行授權,並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