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閱讀關於何時使用靜態類以及何時推薦使用實例類的文章。不過,我的印象我的下面的例子有點落在之間: 沒有類實例是需要的,存儲狀態在AppDomain中的成員之間共享。 應該可以從AppDomain中的不同類實例訪問狀態。 不需要抽象或覆蓋。 所以,我的問題是:我應該繼續使用它作爲靜態還是使用單例概念更好? public static class SubscriptionManager
{
這可能是Asp.net Static Variable Life time Across Refresh and PostBack的可能重複,但我的查詢有點不同。 我有一個網頁的應用程序,即default.aspx。我有一個靜態構造函數和一個靜態屬性「MyProperty」的公共靜態類「MyClass」,該類在default.aspx.cs類之外。 靜態類的屬性在頁面加載和單擊按鈕時分配。 現在,
我有這樣的代碼: <?php
class test {
public static function plus($input) {
$conf = variable_get('config');
$b = $conf['var'];
return (int)$input + (int)$b;
}
public static 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