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Perl相當陌生,最近生成了下面這段代碼。我已經對它進行了廣泛的測試,並且返回了期望的結果。然而,我只是想知道有更多Perl經驗的人是否可以爲我提供可用性方面的建議。 基本上,我已經在for循環中用'my'關鍵字聲明瞭一個數組變量。然後,我在另一個數組變量中使用這個聲明的數組變量的地址,該數組變量已在前面提到的for循環之前聲明。基本的代碼結構如下所示: my @Array_of_ALL_Va
我對代碼的假設是第二個let x上面的代碼位於時間死區。因此不應該拋出錯誤。 代碼 function f(condition, x) {
if (condition) {
let x = 100;
return x;
}
let x = 30; // <---- throw error
return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