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有大約7個Javascript文件(感謝各種jQuery插件)和4-5個CSS文件。我很好奇處理這些問題的最佳做法,包括應在哪些文檔中加載它們? YSlow告訴我,JavaScript文件應儘可能包含在最後。身體的盡頭?它提到,分隔符似乎是他們是否寫內容。我所有的Javascript文件都是函數和jQuery代碼(全部在ready()時完成),因此應該可以。多個JavaScript/css文件:最佳實踐?
所以我應該包括一個CSS和一個Javascript文件,幷包含其餘的?我應該將所有文件連接成一個嗎?我應該在Javascript文檔的最後加上Javascript標籤嗎?
編輯: FWIW是的這是PHP。
您可以添加'php'標籤,並將PHP添加到問題的標題中嗎? – ripper234 2011-09-03 20:00:28
這個問題是怎麼樣的PHP? – BentOnCoding 2012-06-12 19:3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