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我有其是C結構的性質的對象(爲說與現有軟件的向後兼容)暴露結構屬性的地址是否是一種好的做法?
typedef結構{
...
}圖像;
@property(assign)image img;
現在假設某些函數func(image * img)需要img的地址。
我有兩個替代方案(即我可以看到):
1)寫在它返回IMG 的地址類的吸氣劑的方法,該地址傳遞給FUNC()
2 )複製一個結構體,如
image img0 = object.img;
func(& img0);
現在(1)更快,而(2)更「安全」,這意味着func不會搞亂對象數據。 有沒有這樣做的「標準」方式,或者它基本上取決於我?
該「教程」中的任何內容都不會將結構作爲對象的屬性進行尋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