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Java中的對象有點新,我希望能得到一些幫助。我希望我能解釋我的情況。我有一個類,我稱之爲GUI4EX,來處理程序GUI。在這個類中,我也有一個創建GUI4EX的一個實例的主要方法:在對象中調用方法?
GUI4EX frame = new GUI4EX();
,也是類CustomHandler的實例,但這不是主要的方法完成了:
CustomHandler customHandler = new CustomHandler();
從GUI4EX中的代碼中,我調用了customHandler中的方法,如下所示:CustomHandler.getSomeValue()。如果我想從CustomHandler類的GUI4EX中獲得一個方法,那該怎麼辦?這是可能的,我該怎麼辦?希望我的疑問不是不清楚!謝謝!
OK!所以這是一個糟糕的編程來達到這樣的方法? –
項目越大,如果使用多個循環關係,代碼越複雜。如果這兩個類是非常相關的,並且在相同的java包中,它可能沒問題。但如果可能的話儘量避免。 – Yog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