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想改變類B的可變構件調用類方法中,在A級實施例 的方法構件:從另一個類
A.h:
class A
{
//several other things
void flagchange();
}
A.cpp:
void A::flagchange()
{
if (human) Bobj.flag=1;
}
我知道我需要類B的一個對象,要更改B的變量成員,但B中的對象在A中不可訪問。是否可以通過指針?
我不是downvoter!問題是我需要能夠爲B的所有對象做到這一點!這意味着我應該有指向所有B對象的指針 – alex777
它至少是公開的,至少.. – alex777
「除非你自己註冊」,你是什麼意思? – alex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