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寫一個代表其他對象將使用的IPC連接池的類。我正在考慮命名類/實例方法borrow
和return
(例如,Pool.borrow/pool_instance.borrow
和Pool.return(connection)/pool_instance.return(connection)
)。如果我將ruby類/實例方法命名爲「返回」,任何疑難雜症?
考慮到退貨可能是保留字,是否有任何需要注意的問題?
我在寫一個代表其他對象將使用的IPC連接池的類。我正在考慮命名類/實例方法borrow
和return
(例如,Pool.borrow/pool_instance.borrow
和Pool.return(connection)/pool_instance.return(connection)
)。如果我將ruby類/實例方法命名爲「返回」,任何疑難雜症?
考慮到退貨可能是保留字,是否有任何需要注意的問題?
在類似情況下,我已經使用了「CheckOut」和「CheckIn」而不是「借用」和「返回」,您可能會看到這些條款對您的感受。
我認爲你擔心這一事實是不夠的理由。特別是當另一種方法是簡單地選擇另一個名字時。
我想說,一般來說,命名方法作爲關鍵字是一種不好的做法,無論它是否在語法上都可以。充其量,它可能會混淆人們使用或維護你的代碼(甚至可能編輯器中的語法熒光筆);最糟糕的是,它可能會在運行時導致意外的行爲
最好避免它,並選擇一個稍微不同的名稱,恕我直言。
我不認爲有任何關鍵字不能用作方法名;只要你不遺漏接收者,解析器總是清楚它是一個方法名。
我同意你應該謹慎使用這裏。
不解釋器說關於語法錯誤? – Nakilon 2011-02-10 19: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