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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頭文件,它聲明瞭構造函數的原型。在一個單獨的文件中,我有構造函數和在類之外聲明的所有其他方法。構造函數也必須初始化常量。C++和初始化分隔符文件中的常量
如何定義原型,使用: constant_name(constant arg), etc..
還是不使用,只需將其以完整形式寫入外部文件?
我有一個頭文件,它聲明瞭構造函數的原型。在一個單獨的文件中,我有構造函數和在類之外聲明的所有其他方法。構造函數也必須初始化常量。C++和初始化分隔符文件中的常量
如何定義原型,使用: constant_name(constant arg), etc..
還是不使用,只需將其以完整形式寫入外部文件?
//---- prototype Some.h ----//
class Some {
private: const int MAX_LENGTH;
public:
Some();
}
//---- implementation Some.cpp ----//
Some::Some() : MAX_LENGTH(5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