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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經常發現自己寫的功能是這樣的:是否讓複雜的函數具有良好的編碼風格?
(defn my-function [arg]
(let [x (foo arg)
y (bar x)
z (baz x)]
(make-result y z)))
所以不是寫(make-result (bar (foo arg)) (baz (foo arg)))
我的代碼分成一組臨時綁定。 (當然,綁定通常比這個簡單的例子更復雜。)
我不特別喜歡核心函數邏輯包含在let綁定中。
編寫這樣的代碼序列是否有更好的約定?
我*喜歡*你的風格。如果你正在編寫一個複雜的代數表達式,你可能會將它分解成幾個命名的子表達式。 ['algo.graph'庫](https://github.com/clojure/algo.graph)始終使用這種表達方式。然而,這都是意見,所以你的問題在這裏不合適。並應該是EXTERMINATED! – Thumbnail 2014-09-22 17:4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