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能解釋爲什麼我不能在構造函數的主體中初始化一個變量,就像我可以在成員初始化列表中一樣。在類構造函數中初始化成員
class MyClass
{
public:
MyClass();
virtual ~MyClass(void);
private:
std::string test;
};
MyClass::MyClass()
: test("asdf") <-- Case 1: This is OK
{
test("asdf"); <-- Case 2: This is not
}
我在問我有一個第三方類,我需要使用並通過將某些變量傳遞給它的構造函數進行初始化。如果我按照上面的情況1使用它,但沒有在情況2中使用它,那很好。
你不能調用'test'作爲一個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