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來javascript中的對象。閱讀關於https://developer.mozilla.org/en-US/docs/Web/JavaScript/A_re-introduction_to_JavaScript的這個話題,並且有些困惑。2種方式的對象定義 - 有什麼區別?
我不明白功能和對象之間的區別。一方面,函數應該是函數的實例(它是Object的子元素),所以函數也應該是Object。
在另一方面對象本身被表示爲一個鍵 - 值對,如:
var User = {name:"Tomy", password:"secret"}
,這是從一個函數定義在碼相容性方面相當不同..
我可以用兩種不同的方式創建函數嗎?
var User = function() {this.name="Tomy"; this.password="secret";}
用b u能做到'無功TOMY =新用戶();' – DarkBee
和目標是一個數據結構來保存...數據。一個函數是一個可重用的命令集合。您可以使用函數作爲*構造函數*來創建對象。對象文字和構造函數是創建對象的兩種方式,只有你必須顯式調用構造函數來創建對象。 –
@DarkBee更準確地說,版本B有一個原型(在每個新實例上克隆的一組屬性),而A沒有。編輯:讓我覺得,如果你添加一個原型屬性到匿名對象,你可以使用新的A? – Virus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