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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已建立的企業應用程序的頂部編寫代碼。我看到該應用程序有4個模塊,如下所示。基於模塊的項目vs普通項目
-Srk
-SrkEJB
-SrkUtils
-SrkWeb
我已經通過了代碼,我看到一些模塊很小,例如:SrkEJB模塊只有2個EJBS。我沒有看到任何理由爲2個Java類創建一個單獨的模塊。
我簡化了上述方法,如下所示。
Srk
- com.srk.utils
- com.srk.ejb
- com.srk.web
第一個基於模塊的體系結構與第二個基於體系結構的體系結構有什麼不同?一般來說,當從頭開始創建應用程序時,大部分都是如此。如果不是,那麼每種方法的權衡是什麼?我相信這不僅僅是Java特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