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白癡的問題的位,但這個突然殺出進入我的腦海:爲什麼點運算符(。)可以與私有類成員/方法一起使用?
爲什麼可能點操作與對象(內成員/友元函數)的私有成員被利用?我承認我已經使用了一段時間了,但我從來沒有想過它。但考慮到它用於公共成員功能,似乎有點奇怪。
任何人都可以提供一些見解?
例如(編輯:我正在學習有關運算符重載類):
rational rational::operator/(const rational &obj2) const
{
rational value;
value.num = (*this).num * obj2.denom;
value.denom = (*this).denom * obj2.num;
return value;
}
謝謝大家誰已經回答! :)
爲什麼需要有不同的操作員? – user2357112 2015-04-02 20:27:29
在課堂上學習重載操作符。 – Charybdis 2015-04-02 20:28:34
你的'operator /'如何訪問'obj2'的成員? – Brian 2015-04-02 20:3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