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TO是否可以接受基於DTO數據返回派生值的實例方法?或者DTO應該是沒有附加方法的純數據容器(除了getter/setter)?DTO可以有返回派生值的實例方法嗎?
我的純粹主義者說,商業邏輯很容易陷入這種方法。但是,如果(例如)DTO是跨應用程序層共享的,那麼在DTO上可能有這樣的方法。
您對此有何看法?有沒有可以接受的情況,或者是否應該避免這種情況?爲什麼/爲什麼不呢?
DTO是否可以接受基於DTO數據返回派生值的實例方法?或者DTO應該是沒有附加方法的純數據容器(除了getter/setter)?DTO可以有返回派生值的實例方法嗎?
我的純粹主義者說,商業邏輯很容易陷入這種方法。但是,如果(例如)DTO是跨應用程序層共享的,那麼在DTO上可能有這樣的方法。
您對此有何看法?有沒有可以接受的情況,或者是否應該避免這種情況?爲什麼/爲什麼不呢?
DTO不應該具有行爲,它們僅僅是用於在進程邊界之間傳輸數據的容器,並且應該僅由setter/getters組成。
應該避免不惜一切代價,否則將被解釋爲DTO模式的誤用。
好問題,我正要問! – andy 2010-05-11 01: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