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努力對最近的一些遺留代碼進行重新分解,並且發現自己質疑我一直在做的一些重新分解決定的有效性。一個這樣的查詢是關於使用實例變量來在對象內的方法之間共享對象。
具體來說,有許多地方構造函數&方法已被分割,本地變量提升爲實例變量,允許從現在分開的方法訪問。對我而言,這似乎是錯誤的。它打破了封裝,改變了範圍並且可能影響生命週期,然而,其中一些類與性能相關,因此我想知道重新分解這些方法使用參數傳遞的含義可能是什麼?
更重要的是,我想知道我的假設是否還能持續用水?在涉及私有方法之間共享時,參數傳遞的對象優於實例變量嗎?
+1提供一個更好的答案,它確實聽起來像碼味。 – 2010-11-16 11: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