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時候我看到有人明確地呼籲super()
在沒有明確擴展任何東西的類中。在不擴展任何東西的類中調用super()是不好的做法嗎?
public class Foo
{
public Foo()
{
super();
//do other constructor stuff
}
}
現在我知道,這是完全合法的,如果省略通話是由編譯器添加,但我仍然認爲它是不好的做法。每當我看到這個時候,我都會懷疑程序員是否對繼承存在誤解,以及所有類都隱含地擴展了Object
。
我是否應該將此添加到我們的編碼標準/最佳實踐中,並且當我看到他們這樣做時,是否應該拉起我團隊中的其他開發人員?它是我個人的錯誤,但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很挑剔。
等待downvoter的評論 – 2011-01-13 11:07:57
我不是問我是否需要調用它,我問是否是不好的做法。 – Qwerky 2011-01-13 11:08:28
+1 - 不知道誰低估了你,但我認爲你的回答是正確的。 – 2011-01-13 11:0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