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10 12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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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話短說。我發現了一個很好的開源項目,它對我的​​應用很有用。但是,最初它是根據GPL-v3許可證分發的。我曾與唯一貢獻者創建者交談過,他說他可以爲我創造一個例外,並在Apache許可證2.0下提供給我。特殊許可證更改後應該向軟件添加哪些版權信息?

我的問題是:

  1. 是電子郵件,他寫道,他能給我提供其在本許可下就夠了,或者他應該給我寫別的東西,如:我同意提供X項目[PERSON]下Apache許可證,2.0版本而不是GPL-v3
  2. 我應該寫關於頁面的內容:項目X在特殊的Apache許可證2.0版本下,或者什麼?因爲編寫Project X在GPL-v3下會提示整個應用程序應該在此許可證下。
  3. 如果這個項目使用另一個開源項目[library](許可證爲Apache 2.0),那麼我是否需要將它作爲另一個關於列表元素來編寫?是否?

非常感謝您的所有答案。

編輯

一般來說,因爲它可能是不清楚,我問的不是裏面的代碼關於框,因爲畢竟這是唯一的評論即會消失,但一些或多或少是這樣的:

開源項目包括:

...

項目X版權所有造物主Ÿ2010-2013,在Apache License 2.0版格外分佈

項目X版權所有造物主Ÿ2010-2013,在Apache許可協議,版本2.0分發

項目X版權所有造物主Ÿ2010-2013

...

不僅僅是關於創作者,我關心的人可能會閱讀它並意識到這個項目目前正在分發另一個許可證,所以他們應該得到整個應用程序的源代碼。

第三個問題是關於,我是否也需要以類似的形式寫出關於Project X正在採用某些元素的項目,例如僅在那裏使用的額外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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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否重新分配源代碼?如果沒有,關於特殊許可安排的提及可能甚至不是絕對必要的(但可能仍然是一個好主意,尤其是因爲您避免向許可人報告許可證違規懷疑!)。無論哪種方式,你得到的電子郵件應該足夠了(要求GPG簽名或者如果你是偏執狂)。 – triple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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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明白第三個問題與此有關。 – triple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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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pleee問題編輯更好的解釋。 – sebap123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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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原作者同意在您使用Apache 2.0之前許可軟件,您應該收到一份所謂的「許可」或「複製」文件,其中包含您需要保留的確切版權聲明旁邊的使用條款和條件。

此外,因爲這是Apache 2.0許可證,並且您寫這是一些例外情況,所以您可能會收到通知此類情況的NOTICE文件。

您通常需要的是將這些信息[這些文件]傳遞給最終用戶。

另外,不要問X項目,因爲這是現實生活中的項目名稱,可以給出更好的例子,並使這個問題對未來的用戶更適合與他們的情況進行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