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話短說。我發現了一個很好的開源項目,它對我的應用很有用。但是,最初它是根據GPL-v3許可證分發的。我曾與唯一貢獻者創建者交談過,他說他可以爲我創造一個例外,並在Apache許可證2.0下提供給我。特殊許可證更改後應該向軟件添加哪些版權信息?
我的問題是:
- 是電子郵件,他寫道,他能給我提供其在本許可下就夠了,或者他應該給我寫別的東西,如:我同意提供X項目[PERSON]下Apache許可證,2.0版本而不是GPL-v3
- 我應該寫關於頁面的內容:項目X在特殊的Apache許可證2.0版本下,或者什麼?因爲編寫Project X在GPL-v3下會提示整個應用程序應該在此許可證下。
- 如果這個項目使用另一個開源項目[library](許可證爲Apache 2.0),那麼我是否需要將它作爲另一個關於列表元素來編寫?是否?
非常感謝您的所有答案。
編輯
一般來說,因爲它可能是不清楚,我問的不是裏面的代碼關於框,因爲畢竟這是唯一的評論即會消失,但一些或多或少是這樣的:
開源項目包括:
...
項目X版權所有造物主Ÿ2010-2013,在Apache License 2.0版格外分佈
或
項目X版權所有造物主Ÿ2010-2013,在Apache許可協議,版本2.0分發
或
項目X版權所有造物主Ÿ2010-2013
...
不僅僅是關於創作者,我關心的人可能會閱讀它並意識到這個項目目前正在分發另一個許可證,所以他們應該得到整個應用程序的源代碼。
第三個問題是關於,我是否也需要以類似的形式寫出關於Project X正在採用某些元素的項目,例如僅在那裏使用的額外庫?
您是否重新分配源代碼?如果沒有,關於特殊許可安排的提及可能甚至不是絕對必要的(但可能仍然是一個好主意,尤其是因爲您避免向許可人報告許可證違規懷疑!)。無論哪種方式,你得到的電子郵件應該足夠了(要求GPG簽名或者如果你是偏執狂)。 – tripleee
我不明白第三個問題與此有關。 – tripleee
@tripleee問題編輯更好的解釋。 – sebap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