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重新檢查我的很多代碼,並且一直回到「我應該將所有JS類加入到哪個模式?」這個問題。您使用哪些Javascript編程模式?
一些示例模式: http://www.klauskomenda.com/code/javascript-programming-patterns/
我結束了混合式的方式,與基本的pub/sub功能。我不使用原型或模塊模式,我在構造函數中定義了公共/私有屬性/方法。
例如:
function ClassName(){
var _privateVar = 'private';
this.publicVar = 'public';
function _privateMethod(){};
this.publicMethod = function(){};
}
你經常在JS使用什麼樣的模式?出於什麼目的?常規網站?完整的網絡應用?是什麼讓你選擇了另一種模式?
或者你認爲它比我想象的要少嗎?
在此先感謝。
編輯:好吧,我使用原型,只是不定義我所有的方法。但是由於表現,我傾向於這種方式?思考?
也許這個問題更適合programmers.stackexchange.com – Keyo 2010-12-14 22:53:36
我認爲它很重要小於我認爲它確實如此。 :p – Stephen 2010-12-14 23: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