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02 45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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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使用我的GPL許可應用程序時使用了多個第三方GPL庫(因此copyleft應該不是問題)。我打算將這些庫與我的應用程序一起「運送」在一個zip文件中,以便我的應用程序的用戶不必單獨下載這些庫。使用我的GPL應用程序發佈第三方GPL庫時的義務

我原本打算不僅包括庫本身,還包括它們的源文件。問題是這樣的:我使用的一個庫(Xuggler)相當大(〜40mb),它的源文件甚至更大(〜100mb,壓縮)。包括這些源代碼不僅會縮小我的zip文件的大小。

所以我的問題是這樣的:GPL是否強制我提供直接使用的GPL庫的來源,即包含在我的zip文件中,還是「足夠好」以提供鏈接到這些來源(例如一個鏈接到github回購或類似的)。

P.S .:我自己的應用程序的源代碼當然會被「直接」包含進來,這完全是關於我的應用程序正在使用的第三方GPL庫的來源!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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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投票關閉此這些變化作爲題外話題,因爲它涉及許可或文件gal問題,而不是編程或軟件開發。 [見這裏](http://meta.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274963/questions-about-licensing/274964#274964)的詳細信息,並且[求助]更多。 – JasonMArcher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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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不必包括在同一個包中可執行文件的來源,但你必須:

  1. 包括您指定的項目,你正在使用,具有README /許可文件的相應的許可證,並給予說明獲得的來源(比如指向一個URL)
  2. 如果你確實修改這些文件的來源,你應該也有可公開獲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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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確保遵守這一點,謝謝! – thousa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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