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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在函數定義中使用相同變量名的C書,調用函數和聲明。其他人使用相同的變量名中調用函數,並在報關/雛形,但一個不同的定義爲:函數定義,調用和聲明中的變量名
void blabla(int something); //prototype
blabla(something) // calling function inside main after something has been initialized to int
void blabla(int something_else) //definition
我有兩個問題:
什麼約定是最好的在C中使用;
無論值是通過「按值」還是通過指針傳遞,該約定是否適用?
非常感謝......
謝謝。所以基本上使用一個描述性的名字是很好的,這個名字在聲明,調用函數和定義中同樣適用。不需要發明其他不同的變量名稱? – yCalleecharan 2010-04-05 23:35:12
給定兩個名字,其中任何一個明顯比另一個更好 -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在兩個地方使用更好的名稱,或者兩者都同樣毫無意義,那麼這樣做會很好;) - 在這種情況下,您應該選擇一個名稱並堅持它只是爲了一致性。 – 2010-04-05 23:39:24
因此,最好在聲明和定義中使用相同的名稱。然後我們可以在調用函數中添加其他名稱。 – yCalleecharan 2010-04-05 23:5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