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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閱讀了所有關於爲什麼應該使用'使用內部/外部命名空間以及爲什麼應該使用'var'的問題。C#完全限定的命名空間與小命名空間
我不想在這裏找到答案。
我想知道(或確認)的是:下面兩個聲明是否有區別?
namespace MyCo.MyProject.MyModule
{
using MyModule2;
/*Put class definition here*/
}
namespace MyCo.MyProject.MyModule
{
using MyCo.MyProject.MyModule2;
/*Put class definition here*/
}
那麼,在使用指令時不使用完全限定名稱的命名空間與不使用它們之間有什麼區別?
我不認爲有任何,但如果有人可以給我一個參考,我可以證明(或者如果我錯了反駁它(是反駁真正的英文單詞,或者我正在製造?))這,這將是太棒了。
當我們在多個名稱空間中擁有一個具有相同名稱的類時,完全限定是有用的,否則,只能使用類名和使用語句作爲頂部命名空間。 –
'反駁'確實是一個英文單詞。但是'prouve'不是。 –
@MikeNakis修正了謝謝XD – Sebasti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