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Android應用程序中有一個類,它對AndroidApplication對象進行子類化。該文件說:未被調用的Android應用程序子類構造函數
公共無效的onCreate()
因爲:當 應用程序啓動,調用之前的任何 其他應用程序對象API等級1已創建 。實施方式中應儘可能快 儘可能(例如,使用狀態的 延遲初始化),因爲 在這個函數 花費的時間直接影響的 開始的第一個活動,服務,或 接收機中的處理性能。如果您 覆蓋此方法,請務必
調用super.onCreate()。
我在我的子類的構造函數中放置了一個斷點,當我運行我的應用程序時,它永遠不會到達。當然,當我從其他代碼中調用子類的getInstance()方法時,它會返回NULL,因爲在構造函數被調用時實例變量被初始化(應該是)。
誰能告訴我什麼是錯的?我會從文檔中假設我不需要自己創建一個AndroidApplication子類的實例,或者我可以嗎?我是否應該修改我的清單文件以添加AndroidApplication子類,如果是這樣,如何?
- roschler
你能顯示你的代碼嗎? – 2011-04-21 20:33:12
看下面,謝謝。 – 2011-04-21 20:38:38
也有你在Manifest中聲明你的應用程序類嗎? – 2011-04-21 20:3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