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27 61 views

回答

16

簡而言之,基於LGPL協議項目(通常是庫)的想法是,你可以自由地使用他們當你在自己的應用需要,無論是打開或封閉源代碼,免費或專有的 - 只要當您發佈LGPL的部分源代碼(如果您修改LGPL的部分,則必須在LGPL下發布修改的源代碼)。

此外,庫必須動態鏈接,以便用戶可以根據需要將其替換爲其他版本。對於庫(.dll,.so,.jar ...),這通常是不言而喻的。附註:這本質上是毫無意義的要求,因爲沒有任何要求您的應用程序的作品與您最初提供的任何其他庫版本不同。你甚至可以主動阻止你的應用程序與其他版本一起工作。

+3

「你甚至可以主動阻止你的應用程序使用其他版本。」顯然是錯誤的。閱讀LGPL。 – 2010-01-27 08:51:40

+5

請告訴我它被禁止的位置。 LGPL要求「軟件必須可以與LGPL覆蓋的程序的更新版本鏈接」。但它並不要求最終的程序起作用!而且它又如何要求呢?即使在圖書館裏,向下兼容也會時不時地出現。當然,打破該計劃有意違背LGPL的*精神*。 – 2010-01-27 09:17:35

+0

此外:LGPL實際需要的是,您的專有軟件許可證必須*允許逆向工程和修改*您的*程序,以便解決其他版本的LGPL庫的兼容性問題。但是,由於它不需要發佈專有應用程序的源代碼,所以這個逆向工程業務在理論上是可能的。 – 2010-01-27 09:29:05

1

如果您使用GNU應用程序作爲開發過程的一部分,那麼結果代碼是可銷售的。

如果您打電話或以其他方式使用GNU應用程序的公共API,那麼您的應用程序是可銷售的,只要您將GNU應用程序打包並分發爲完整的原始應用程序,並在文檔中明確指出您正在使用GNU庫,它仍然屬於GNU許可條款下的原作者。

如果在另一方面您修改了包裹,從包裹中剪下並粘貼代碼,將代碼插入到他們的程序中,或者更改了他們的代碼以使其工作,您只能進一步使用相同的gnu許可證進行分發。這實際上並不妨礙銷售軟件,但是,有各種各樣的複雜情況,所以最好不要去那裏。

如果有疑問,請聯繫原作者,告訴他們你做了什麼/打算,並問他們他們的想法 - 這完全是他們的軟件。

1

簡短回答是肯定的,你可以根據你喜歡的任何許可證出售你的應用程序。你需要做的唯一事情是:

  1. 提及的地方,你的產品使用庫,任何地方,在關於對話框,在啓動畫面,手冊...

  2. 如果你的客戶曾詢問過該庫的源代碼(不一定是您的應用程序),那麼您必須將其提供給他們或告訴他們如何獲得它。但請注意,只有您的客戶/用戶實際上有此權利(並且大多數客戶不打擾對嗎?)。

這基本上是簡而言之,儘管我仍然建議您閱讀Artyom發佈的GPL FAQ。

相關問題